王欢,A岗第五检察部,B岗办公室、第一检察部
本网讯(通讯员:王欢)承蒙院党组和政治部的信任与培养,我有幸在主岗控告申诉检察业务之外,深入办公室和普通刑事检察业务学习锻炼。这段宝贵的经历,是一次在检察业务沃土上的耕作,让我在组织的关怀、前辈的指导和同仁的帮助下,收获了沉甸甸的成长。
一、在“文以载道”中涵养严谨之心
第一期B岗办公室的文字综合工作,教会我字斟句酌、精准表达的重要性。从起草文稿、撰写报告到提炼信息、编发内外宣稿件,每一次推敲打磨,都在无形中塑造着我的规范意识和逻辑思维。这份对“精准”的追求,成为我日后无论是处理控申材料还是审查刑检案卷时时刻警醒自己的标尺。
二、以案为卷,在刑检实务中涵养“工匠精神”
如果说办公室的“第三视角”为我注入了沉静而坚韧的力量,控申工作教会我倾听民声、“如我在诉”的温度,那么刑检案件的实战,则为我打开了通往法律精密殿堂的另一扇门。它让我深刻体会到,每一份看似寻常的案卷背后,都承载着对公平正义的极致追求。
初涉刑检,面对纷繁复杂的证据材料和完全不熟悉的办案程序,常有“乱花渐欲迷人眼”之感。在导师胡晓霞副检察长的耐心指导和检察官魏凤丽、检察官助理周小贝等同事的帮助下,我逐渐从“手忙脚乱”到能够应付自如,也让我领悟到检察工作的真谛——要于细微处求真。从细致研读卷宗、梳理证据链条,到打磨提讯发问逻辑,每一步都在彰显着“细节决定成败”。要在法律适用上求准。每一个案件的定性、法律条文的援引、起诉书的规范表达都对精准性提出了近乎苛刻的要求。要在程序中求实。程序正义是对公民权利的基本尊重,也是司法公信力的根基。在导师的耳濡目染下,这些也正在逐渐内化成为我的习惯。
三、融会贯通,在多岗历练中汲取前行力量
AB岗的宝贵之处,在于它打破了业务的藩篱,让我得以在综合工作的“通”、控申工作的“柔”与刑检工作的“刚”之间,触摸到检察工作与个人成长内在的统一脉络。
在刑检一线锤炼的证据思维和法律功底以及办公室工作的“第三视角”,为我日常的控申工作注入了一泓活水。如今,在审查申诉材料时,我能更自觉地调用刑法和刑诉法知识开展反向审视工作审视原案办理过程,分析申诉理由是否于法有据、于情有理;在与申诉人沟通释法时,也有了更扎实的底气,力求将法理、情理讲得更透、更明。
而主岗控申工作赋予我的群众视角和“如我在诉”的同理心,在刑检实践中和新闻宣传工作中也同样珍贵。它让我在提讯嫌疑人时,更关注其行为背后的动因;在接触被害人时,更能体会其情绪与诉求;在办理案件时,不仅关注法律条文的适用,也思考如何更好地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传递司法的人文关怀、讲好检察故事。
这份经历,是对时间管理、学习能力和心理韧性的综合考验,它让我学会在繁忙中理清头绪,在压力下保持耐力,锤炼了“跬步千里”的韧劲,也深化了“人民至上”的信念。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个人的成长离不开团队的托举。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每一次能力的提升,都离不开组织的精心安排、导师的倾囊相授和同事们的鼎力相助。展望未来,我定当倍加珍惜组织的培养与这份沉甸甸的收获,常怀感恩之心,精进业务能力,继续在控申主责主业上深耕细作,将刑检实践带来的专业积淀内化为提升监督质效的动能,同时保持对刑法、刑诉法等业务知识的学习热情,努力成为业务上的“多面手”,将组织的关怀、前辈的教诲和这段宝贵经历赋予我的力量,转化为脚踏实地、担当作为的实际行动,以萤火之光,努力为新洲检察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增添一抹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