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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5件案件集中公开听证,检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字号:    】        时间:2021-07-23      

  本网讯(通讯员:吕继强)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促进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信,7月21日,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就陆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等5件拟作不起诉刑事案件分别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人社局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公安干警等10余名各界人士参加听证。



  “这5件拟作不起诉刑事案件中,其中3涉及市场主体,我们坚持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减少办案对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新洲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胡晓霞在当天主持公开案件听证会上介绍。


  该院在受理涉及市场主体“四类人员”刑事案件后,均要求案件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全面审查案卷材料,依法询问讯问案件的当事人,通过走访企业等形式,途径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现状。该院领导多次听取相关案件汇报,并组织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案件,考虑到其中3件案件涉及的企业目前的经营面临一定困难,且案件当事人认罪态度良好,如果就案办案,极易导致案子办了,企业垮了。该院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保障员工生计、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依法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促使其中2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涉及的156名工人最终拿到了180余万元工资。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就案件认定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作了详细介绍,结合对市场主体“四类人员”“慎捕慎诉慎押”的司法理念,对案件拟做出不起诉决定理由进行了全面阐述。案件当事人其辩护律师在听证会上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与会听证员及其他参会人员就案件事实、当事人认罪态度、企业生产现状不时发问,围绕焦点问题进行热烈讨论,整个听证会持续了3个多小时。

  参会的听证人员经过阅读案件材料、听取各方观点、针对案情对办案检察官进行询问后,进行了集中独立评议,他们表示,当前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时期,对于涉市场主体“四类人员”的处理要综合考虑他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决定,认为检察机关能够综合考虑企业发展以及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彰显了法治的温度。希望涉案企业及涉案人员能够把这种司法关怀转化为企业发展的动力,迅速扭转企业发展的困境,为新洲区劳动力就业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对另外两起案件,听证员们结合案件事实和当事人陈述,亦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处理意见,并劝诫涉案人员要端正态度,敬畏法律,守好法律的底线,做到学法、懂法、用法、不违法。

  在参考听证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该院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综合评判各方意见,作出决定:对陆某某等5人依法不起诉。检察官依法向涉案人员宣布了不起诉决定,同时对他们提出训诫,要求他们深刻吸取教训,时刻严守法律底线。涉案人员均深刻认识到了自己存在的错误,表示将珍惜这次机会,今后在工作、生活中遵纪守法,决不辜负检察机关的司法关怀。

  今年以来,新洲区检察院积极落实公开听证工作要求,召开公开听证会17次,其中检察长亲自主持听证会1次,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加强公开听证在检察办案中的运用,扎扎实实为民办实事,促进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