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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上演“速度与激情”“路怒族”别翻车辆被公诉

【字号:    】        时间:2021-07-12      

  本网讯(通讯员吕继强)对方未让行,便多次别停对方车辆并辱骂最终强行变道导致对方车辆翻车,日前,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对“路怒族”金某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

  2020年12月9日上午,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赛雨山路上发生惊险一幕,一辆灰色东风标致SUV因对方未让行大动肝火,多次故意别车,最后一怒之下故意向左突然变向并急刹车导致两车碰撞。撞击之下对方的白色起亚SUV顿时失控翻车,好在驾驶员没有大碍。

  受害人张先生说:“当天我没有注意右侧直行车辆,差点发生事故。当时对方停车并将驾驶室车窗放下骂了我两句,后面又两次别停我,因为开始是我的疏忽,我就没有理睬他,继续开车。”

  检察机关介绍,随后受害人张先生在金后方驾车加速行驶,欲超过金,金见状,在未开启左转向灯的情况下,故意向左突然变道并急刹车,最终导致金车辆左侧后方与张先生车辆右侧前方发生碰撞,造成张先生车辆侧翻。经物价部门认定,张先生车辆的损失价值为人民币2.4万余元。

  我当时向前行驶时,从后视镜看到对方从我的左侧加速向前开,我担心对方超车然后找我麻烦,就向左侧打方向盘变道。没想到把对方车辆翻车了金某新洲区看守所接受检察官讯问时后悔不已。“我深刻认识到凡事要冷静,冲动是魔鬼,以后要吸取教训,以法律规范为准绳,不能再由着性子做事……”

  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的起因系被害人左转时,未让行直行的犯罪嫌疑人先行,在犯罪嫌疑人多次拦停被害人后,被害人未予应声,可见,被害人对矛盾的激化责任不大。相反,是犯罪嫌疑人的赌气、过激行为引发的该案矛盾,一而再再而三的拦截、逼停被害人,明显是一种借故生非的心态,符合寻衅滋事罪的特征。”

  2021年2月26日,金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投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21年310,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金某批准逮捕,并于4月19日提起公诉6月8日,新洲区法院依法开庭审理此案,金某在庭上认罪、悔罪,对被害人进行了积极赔偿。7月5日,金某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随着城市车辆的增多,因驾车引发的情绪冲突也越来越多,情绪失控的路怒症发作者会袭击他人和其他汽车以泄愤。”新洲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他提醒广大车友们开车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发生摩擦时要学会包容礼让,站在对方的立场去考虑问题,避免矛盾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