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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盆洗手”卖炒饭 开张竟靠去盗窃

【字号:    】        时间:2021-04-06      

 

  本网讯(通讯员吕继强、曾麟智)日前,由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朱某、黄某盗窃案一审宣判。本是“狱友”的朱某、黄某再次双双获刑,锒铛入狱。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当地居民看到黄某、朱某等人“金盆洗手”卖炒饭后,还以为他们弃恶从善了,没曾想炒饭生意的锅碗瓢盆甚至食材,都是偷来的。

  市民金先生在武汉市新洲区开了一家酒店,2019年9月一天早上,金先生发现自家酒店厨房门被人撬开了,室内一片狼藉,厨房里大到煤气罐、铁锅、燃气灶,小到各类食材、调味品,全被洗劫一空。金先生连忙报警称“被盗的物品有,煤气罐5个、猛火灶1个、直径1米的不锈钢盆1个、大号勺子2个、色拉油1桶、蚝油1桶、鸡精4袋、鸡汁3瓶、不锈钢油缸、油麻地牌菜刀1把、漏勺2个、生姜大蒜青椒若干、直径65厘米的大铁锅1个、锅铲2个……”面对金先生的失窃清单,办案人员也哭笑不得。2020年年底,嫌疑人朱某、黄某先后被公安机关抓捕到案,并于2020年12月4日被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黄某,黄冈市黄州区人,因犯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故意毁3次入狱;朱某,武汉市新洲区人,曾因犯盗窃罪2次入狱。面对办案检察官,两人供述,两人本是“狱友”,在服刑期间相识,并商量以后一起搞炒饭生意,出狱后决定一起去盗窃酒店厨房,用作“创业启动资金”。

  办案检察官介绍,2019年9月26日,朱某、黄某通过事先踩点,来到武汉市新洲区某酒店,以撬锁开门方式进入该酒店厨房,盗走该厨房内的煤气罐、猛火灶、铁锅、色拉油、鸡精、江鲢等厨房用品及食材。后经物价部门认定,被盗财物价值人民币1593元。朱某供称:“国庆期间,我和黄某的炒饭生意在武汉市新洲区阳逻一中门口‘开张’了,开业时就将偷来的物品和食材拿出来使用。后来因为经营不善,我们也没赚到钱。”案发后,朱某自愿认罪认罚,并赔偿了金先生全部经济损失。

  日前,新洲区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朱某、黄某有期徒刑六个月、七个月,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