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吕继强)为全面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市院关于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品牌创建年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4月24日,新洲区检察院举办第二期问津讲坛活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彭晓辉受邀作了题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裁判、理念、方法》的专题讲座,区检察院全体干警、区法院部分法官、部分律师代表现场参加了本次讲座。
彭晓辉法官从民事案件的基本裁判思路入手,结合立法规定、司法解释和审判实践经验,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主体、效力、变更、条文的解释、履行、解除和违约责任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讲解,重点就合同效力的认定、建工优先权、合同无效后的法律后果等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授课深入浅出、生动有趣,赢得了现场阵阵热烈掌声。
授课结束后,彭晓辉法官还与现场意犹未尽的检察官、法官、律师们积极互动,一一解答了大家提出的问题与困惑,参会人员都表示本次培训收获满满。
据悉,为办好本次同堂培训活动,新洲区检察院提前进行了培训需求调研,按照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和务实管用的原则,围绕新洲区“建筑之乡”的特点,与授课法官就培训内容、方式等进行了细致的沟通。
新洲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玉梅表示,此次同堂培训,检察官和法官、律师一起学习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的裁判理念、思路和方法,通过思想理念的碰撞、价值观的交融,更好地凝聚了司法共识。新洲区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检察官与法官、人民警察、律师同堂培训制度的要求,与法律同仁携手并行,邀请更多有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业务专家、教授学者前来授课,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不断提高司法能力,为新洲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