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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联合巡湖!“河湖长+检察长”共护一方碧水

【字号:    】        时间:2022-04-21      

  本网讯(通讯员:汪康)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同推进新洲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4月18日下午,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玉梅,区水务湖泊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艳东一行前往新洲区涨渡湖联合开展巡湖活动

  阳春四月,走进涨渡湖,清澈河水碧波荡漾,一望无际。


  巡湖过程中,王艳东局长向顾玉梅检察长详细介绍河道水质、河道垃圾清理等情况,并表示,新洲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既是从讲政治的高度,扛起河流管理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推动提升河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也是从现实的角度出发,有效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在河道治理保护中的监督协调作用,为助推新洲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提供新的司法保障模式。


  顾玉梅检察长实地查看辖区内涨渡湖重点水域河流水质水域环境,详细了解沿线河岸两侧存在的问题河流、湖泊的日常管理情况,河流周边是否存在污染源是否存在乱排污水、倾倒垃圾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排查,还针对涨渡湖水质整治问题进行现场研究。

  就下一步如何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顾玉梅指出,构建“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共抓长江大保护”的重大举措,对新洲区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和建设“美丽新洲”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能动履职,进一步强化协作联动,拓展“河湖长+检察长”协作的广度深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提升河湖治理合力,努力实现碧水长流,共同守护生态环境。

  据悉,这是新洲区河湖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意见》以来,“河湖长+检察长”进行的首次巡查工作。此次巡查工作进一步落实了河湖长和检察长在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领导责任和法律监督责任,共同推动了新洲区河湖生态保护工作。下一步,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压紧压实“河湖长+检察长”联动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深入参与河湖管理保护,擦亮“涨渡湖自然湿地保护区”这张名片,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新洲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