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肖其斌)3月12日,星期六,新洲区检察院六楼问津书苑内却格外热闹,由该院各业务部门青年干警组成的“知·新”业务学习小组共22名组员齐聚一堂,在这里举行了业务学习班的开班式和首次集中学习。
为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市院分别将2022年度确定为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品牌建设年”的要求,把新洲区院建设成为“自己满意、上级认可、群众信任”的先进检察院,新洲区院党组在着力提升青年干警综合业务能力上再谋划、再部署,提出了在融合“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青年干警案例研讨”等系列活动的基础上,以青年干警为主体,打造检察业务及政治理论学习小组,开展常态化学习活动的方案。院青年干警们闻令而动,以业务部门干警为主的“知·新”业务学习小组率先成立。
“知·新”业务学习小组,取孔子的名言“温故而知新”之意,“知”在字面上体现了“知识”、“知道”、“求知”,“新”体现了“创新”、“求新”、“新洲检察”等元素,在内涵上与新洲区院以“孔子使子路问津”典故为底蕴、着力打造“问津检察文化”一脉相承。
“知·新”业务学习小组以该院各条线业务竞赛的备赛备战为抓手,制定了全年度的学习计划、安排了每一期的课程表,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的形式开展学习和训练,每个组员都认领了自己的领学课程,大家既是学员、又是教员,共同学习、共同进步,致力于通过“学、练、训、赛”的有机融合,进一步提高青年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为了不与上班和办案时间相冲突,大家把集中学习的时间选在了周末。
3月12日的这个星期六,就是大家的第一次集中学习。
本次学习活动全部由青年干警们自己召集、自主开展,活动由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肖其斌主持,政治部负责人卢永慧、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黎毅带头参加,司行局副局长李源、第二检察部干警方磊主动做后勤保障。
开班式上,肖其斌介绍了“知·新”业务学习小组实施方案,大家讨论了业务学习小组的分组,根据业务类别分为“刑检组”和“民行组”两个组,分别由肖其斌担任刑检组组长,第四检察部青年干警黄婷担任民行组组长,具体负责召集今后的各类学习活动。
第二检察部苏博文、第一检察部吴凌星两位青年检察官结合自己参赛经历,先后就公诉业务竞赛的比赛制度和备赛要求向大家做了介绍。苏博文详细介绍了公诉业务竞赛的比赛形式、考评方式和备赛要点,吴凌星重点介绍了辩论赛的比赛方法和要点,以及如何提升参赛备赛能力的训练方法,他们一致认为,基础知识的温习和必要的训练是取得成效的不二法则,让大家对公诉业务竞赛应具有的技能有了较全面的认识。
陶曼和李墨园两位年轻检察官助理结合自己的参赛经历,分别介绍了案件管理业务竞赛和民事、行政业务竞赛的比赛规则和备赛要求。陶曼说,案件管理业务竞赛是案管八大项业务的全面考察,必须要对各项业务都精通才能取得好成绩;李墨园介绍,民事业务和行政业务竞赛是分别开展的,对民事和行政方面法律知识功底的要求很高,主要考核思考、表达两方面的能力。她们的介绍,为民事行政以及案管部门的青年干警开展学习和备赛提供了指引。
大家还一起观看了第七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决赛视频,共同欣赏了国家级优秀公诉人的精彩辩论表现,切实感受了顶级比赛的氛围。
业务学习课上,首期主讲人黎毅和苏博文两位检察官,以知识点领学+案例研讨的方式,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刑法》总则的内容。
黎毅从刑法的目的、犯罪与刑罚方面领学了《刑法》总则前三章的内容,阐述了他对于犯罪构成要件“四要件说”“三阶层说”的理解,他通过列举案例,讲解了他对刑法所保护的法益的认识,以及对于“但书”的理解,并且还提出了多个供大家共同学习探讨的问题。
苏博文从刑罚的具体运用等方面领学了《刑法》总则后两章的内容,他结合典型案例,重点对量刑情节中疑难复杂的自首问题进行了分述,讲解分析了自首的一般规定和特殊情形。他还就在案件中如何根据不同的量刑情节精准计算量刑,给大家做了解读。
活动中,大家边听课边思考,不时提问和讨论交流,气氛十分热烈,大家认为,这种学习形式针对性很强,让他们重温了法律知识,加深了对法条的理解,对他们平时的办案实践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
活动最后,政治部负责人卢永慧作了总结发言,今天的业务学习会和案例研讨会非常成功,大家工作日加班加点办案,周末还能利用休息时间来加强学习,展现出我院青年干警勤学善思的良好精神风貌。“知·新”业务学习小组是一个很好的学习交流平台,希望全体青年干警通过业务学习+案例研讨的形式,充实法律知识,丰富法律思维,积累实践经验,提升办案素能,坚持积极参加学习和研讨,勤于思考,勇于质疑,敢于展示,做到学以致用,勇挑重担,争取早日成长为我院各条线的业务专家、办案能手,为新洲检察事业贡献青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