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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品牌 创亮点】转变办案理念 做到能动履职 努力优化职务犯罪“案-件比”

【字号:    】        时间:2022-04-20      

  本网讯(通讯员:肖其斌)近年来,新洲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围绕院党组确定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目标,在省市两级院第三检察部的大力指导下,以办案质效为中心、以“案-件比”为重心,不断强化质效意识,提升办案能力,通过在办案中加强与区监察委和市院第五检察部的协调与配合,能动履行检察职责,做到衔接顺畅,形成反腐败合力,明显提升了办案质效、切实降低了“案-件比”,我院职务犯罪“案-件比”2021年度1:1.08,实现了职务犯罪检察工作稳步向好发展,在2021年度全市基层院业务考核中位居第一名,职务犯罪检察办案团队获评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

  一、提高站位、转变理念

  (一)坚持政治引领。坚持以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引领职务犯罪案件的办理,注重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检察智慧来办理每一件案件。一是把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确保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二是在办案中加强与区监察委的沟通协调,注意有理有节的沟通方式,形成合力,避免不应有的纷争;三是每案重点做好办案影响和风险评估,以充分彰显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遇到疑难问题或与监察委有分歧意见,积极主动向市院第三检察部请示汇报。

  (二)坚持法治思维。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和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规定的各项工作制度,在讲配合的同时,注重依法履行制约的法定职责,配合而不迎合,不搞“和稀泥”,不做“传菜员”,坚持法治思维、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处理每一起案件,依法提出认定意见,对与监察委意见不一致的积极沟通,必要时提请反腐败协调小组共同研究、形成共识。

  (三)持续转变理念。随着监检衔接等职务犯罪办案规范的逐步明确,新洲区院持续改变办案理念、逐步树立“案-件比”意识,一改此前认为“职务犯罪本来就复杂,多几道程序也正常”的想法,摒弃“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错误观念,尽量杜绝因办案期限届满而作出“技术性”延长、退查的做法,尽量避免与监委之间互相“借时间”的做法。

  二、能动履职、严控节点

  (一)介入工作再靠前,减少延期节点。新洲区院在坚决执行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监察委员会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规定》的同时,对待尚未进入监察委审理阶段的案件,应监察委邀请,由检察官以个人名义向监委提供咨询意见,待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再指派该检察官正式提前介入。通过这种方式,做到了实质性提前介入率100%。不管是个人提供的咨询意见,还是提前介入,新洲区院都对涉案焦点问题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最后由分管领导或者检察长决定。通过将介入工作再提前,起到了提前熟悉案情、事先把脉、前置过滤的作用,也使得提前介入效率更高、效果更好,有效减少了受案后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必要。从2021年6月至今受理的35件案件均无延期。

  (二)补充调查同步办,减少退查节点。我院坚持以实现司法公正“不迟到”、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打折”为目标,将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质量评价指标贯穿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始终,通过提前介入、边审查边补查等方式,在补充调查的现实需求与切实降低退查率之间寻求平衡与统一。2018年至2021年,我院受理的66件案件,退查仅3件,总体退查率低至4.5%,到2021年度退查率已降为0。

  (三)认罪认罚全阶段,减少上诉节点。我院积极、稳妥的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的适用,把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延展至调(监察调查)、诉(审查起诉)、审(审判)全阶段,充分利用市中法制定的量刑指导意见计算量刑,对于指导意见未纳入的罪名,通过用智慧量刑辅助系统和裁判文书网检索类案判例的方式辅助量刑、提高量刑精准率。我院2021年办理的26件职务犯罪案件中,认罪认罚适用率84%,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80%、采纳率91%,认罪认罚适用率、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逐年上升,有效减少了上诉率。

  三、检察一体、促进办案

  (一)服务营商举措一体化。针对职务犯罪案件尤其是单位行贿类案件几乎均涉及市场主体的情况,新洲区院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级一体化的优势,积极争取市院支持与指导。在办理的某市政公司、陈某单位行贿一案中,通过市院帮助联系、协调外市的工商联,在市院带领下联合开展涉案企业调查走访工作,同时将检察听证会上提一级召开,专门邀请了市一级的具有国企、民企管理经验和财税、法律执业经验的听证员参加听证,取得了较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反响。

  (二)自侦案件捕诉上下级一体化。2020年至今,新洲区院先后受理了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件6人,这类案件的侦查在市院第五检察部,决定逮捕在市院第三检察部,经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在我院审查起诉。在办理这类案件中,我们坚持发挥上下级检察一体化的优势,以捕、诉的上下级一体化,促捕、诉职能的一体化,在市院第三检察部的统筹指挥下,我院积极提前对接管辖事宜、共同跟进捕后侦查进展、同步沟通审查情况、同步审查裁判结果。在坚持上下级一体化的前提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所有自侦案件均得以顺利办理,质效双优,得到了省市两级院的一致肯定。

  下一步,新洲区检察院将继续紧紧依靠市院的业务领导,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做好“深加工、精装修”,将好的做法巩固好,将好的想法落实好,进一步深化认识、强化措施、积极实践、接续探索,不断提升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水平,为武汉职务犯罪条线在全省提升首位度贡献新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