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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问题”去,取得“真经”回 ——新洲区检察院赴大悟县检察院交流学习

【字号:    】        时间:2022-05-19      

  本网讯(通讯员:涂画画)为进一步落实“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品牌创建年”的工作要求,加强业务交流,拓宽工作思路,互鉴工作成果,提升工作质效,5月18日,新洲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玉梅带领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赴大悟县检察院进行交流学习。大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晋红及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顾玉梅检察长一行参观了大悟县检察院检察文化建设情况,随后双方开展座谈交流。任晋红检察长代表大悟县检察院对新洲区检察院顾玉梅检察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从坚持一个统领、紧盯两个目标、完善“三考”体系、创新“四问”审查、探索“五类案件”办案指引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大悟县院工作情况。大悟县院其他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围绕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等分别作了详尽的介绍。随后,双方对口院领导和部门的同志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现场气氛热烈融洽。


  此次交流学习增进了两院的友谊,拓宽了工作思路,达到了在交流中学习、在借鉴中提升的良好效果,新洲区检察院参加交流学习的同志带着满满的收获回到了院里。

  下一步,新洲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把学习交流成果转化为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实际行动,将学习借鉴到的优秀经验做法落实到工作中,努力提高业务能力,拓宽工作思路,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心得体会

  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 吴凌星: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大悟院之行,我最大的收获是"要在思考状态下工作,在研究状态下实践”。如何切实地转变观念;如何将“少捕慎诉慎押”的理念贯彻到具体的司法办案中去;如何在工作中精准地锻长板、补短板、铸新板,大悟院的先进经验给了我们很大启示。

  第二检察部主任 胡晓霞:去大悟县院学习交流,收获很大,也让我看到了与先进院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学习他们能动司法、创新履职的先进理念和高标定位、争创一流的坚定信念。

  第三检察部主任 韩冰:“清风牵衣袖,一步一回头,山山岭岭唤我回,一石哟一草把我留”,今天在大悟学习,让我从大悟检察人身上感受到这片红色的土地上,谱写的是信念、忠诚、果敢、担当,大悟检察人勇于探索、责任明晰、目标明确的工作态度和方法让我思考了很多,任检的发言不仅是大悟检察人工作经验的总结,更是精神风貌的展示。

  第四检察部主任 周小红:此次到大悟县检察院交流学习,我们对如何克服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特别是就如何办理行政公益起诉案件进行了沟通交流,时间虽短,受益匪浅,通过学习,让我不仅有思想层次的全面升华,拓宽了公益诉讼工作思路,还弥补了工作上存在的空白区,为下一步公益诉讼工作打开新局面增添了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