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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字号:    】        时间:2018-09-03      

  ——20151226日在武汉市新洲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新洲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建伟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1234”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严格依法履职,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取得新成效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60人,提起公诉538人,全力推进平安新洲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突出打击涉毒涉赌、涉枪涉爆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严惩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故意伤害、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7人,起诉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117人,起诉涉毒犯罪嫌疑人71人、涉赌犯罪嫌疑人31人、涉枪犯罪嫌疑人7人。对重特大刑事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依法收集、固定证据,做到快捕、快诉。二是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3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7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59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落实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与区教育局、团区委密切配合,深入学校、社区开展法制伴我成长系列教育活动,共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邾城、阳逻地区公交改造升级整治活动。精选8个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进农村宣传活动,增强农民依法保护自身权利的能力。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纠正脱管、漏管等问题18件。加强强制医疗决定和执行的监督,对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7名精神病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9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3人,渎职侵权犯罪6人,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一是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办理贪污贿赂大案16件,正处级要案1人,依法查办了区仓埠街毕铺村原党支部书记孙养斌贪污、受贿80余万元案,市院交办的江汉区姑嫂树村原党支部书记林学建受贿港币800余万元案、原村主任祝庆雄受贿1000余万元案等在省、市有影响的小官巨贪典型案件。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村级组织人员职务犯罪14人。加大惩治贿赂犯罪力度,查办受贿犯罪12人,对5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6人。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敦促3名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人,通过办案追缴赃款1600余万元。二是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结合执法办案,向涉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检察建议43份、整改措施128条。深入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22场次,开展预防调查68次;与区国税局、武船重工等单位开展廉政共建,促进公务人员依法履职、廉洁自律。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098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促进法治新洲建设。一是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审查力度,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138人、监督撤案1010人,追加逮捕28人,追加起诉11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平台,健全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联动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79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件,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3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3件久押不决案件进行催办;对7名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特赦;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活动,2名罪犯被依法收监执行。二是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综合利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对受理的88件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裁判、审判程序违法、执行超期的申请监督案件认真审查,建议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提出检察建议18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69件申请监督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

  认真开展专项工作。围绕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开展惩治涉企违法犯罪专项活动。严惩合同诈骗、伪造公司印章等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5人。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司法保护,深入新八、新七等20余家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开展犯罪预防,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监督立案4人,工作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专项推进会上进行了交流。

  二、深化改革创新,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实现新提高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省院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及时完成保障基数核定、经费上划、预算编制等工作,实现了财物保障的省级统一管理。在推进检察官员额制过程中,经过严格业务考试、业绩考核等程序,从50名具备检察官身份的人员中遴选36名检察官首批进入检察官员额。

  认真落实上级部署的其他改革任务。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涉检信访受理、办理、终结等机制,推动疑难复杂涉检信访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依法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151件,对生活确有困难的6名刑事被害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利用案件信息公开专网,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3条、终结性法律文书305份,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工作信息120条。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活动54次,按规定将6件案件纳入监督程序。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改革,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案件53件。

  深化检察工作机制创新。规范诉讼违法线索管理,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监督行为,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推进司法办案转变模式、转型发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听取律师意见程序,对律师在批捕、起诉环节提出的意见采纳45件。加强和规范派驻阳逻开发区检察室建设,深入辖区企业、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充分发挥执法为民一线平台作用,经验做法在全省进行了交流。

  三、转作风抓规范,检察公信力建设取得新进展

  深化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深化细化实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推进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和查询服务窗口建设,检察长接待、业务骨干接访67次,推行网上预约、查询、咨询等便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照重点整治的十二个方面内容和高检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通过自己查和社会评,对查摆发现的4个问题,建立销号制度,逐项整改到位,扎紧检察权运行的制度笼子。全面推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办案网上流转、网上审批,强化对办案各环节的流程监控、动态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针对去年区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和讨论意见,制定20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生命线,按照区人大常委会部署,认真开展办案质量检查并专题报告案件质量管理情况,得到常委会委员们一致肯定。主动邀请区人大常委会内司(法制)工委专题调研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定期寄送《检察动态》,通报工作情况,广泛听取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四、打造过硬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实现新提升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专题教育与守纪律、讲规矩、树形象主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对查找出的6个不严不实问题,认真整改落实,促进了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检务督察力度,扎实开展机关食堂违规公款消费、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专项整治,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5.7%。加强对执法办案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检查,继续保持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干警执法零违纪。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以中层干部、业务一线和新进检察人员为重点,持续推进大规模正规化岗位培训,培训检察人员900余人次,3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深入开展岗位学、练、赛和创先争优活动,全年有25()集体和48()干警受到区级以上表彰,我院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首次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继续保持全省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法治建设新形势和人民群众新要求;司法改革还面临不少难题,工作机制还有待健全完善;司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门类的专业性人才短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检察工作思路

  2016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关键之年。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区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着力服务经济发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着力找准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公平竞争违法犯罪的打击和监督力度,加强对知识产权、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坚决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严肃惩治和积极预防涉农、民生领域尤其是扶贫项目安排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加强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

  二、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抢一盗、电信诈骗等犯罪惩治力度,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大对农民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司法保护,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坚持维权与维稳相统一,加强基层检察联络工作,深化双向承诺化解矛盾机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促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严肃惩防职务犯罪。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着力查办发生在社会保障、征地拆迁、扶贫救灾、支农惠农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特别是小官大贪的查处力度。深化打击行贿犯罪,继续加强追逃追赃工作。坚持关口前移,继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热点领域,充分发挥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和预防协会的作用,综合运用年度报告、专题报告、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推动源头治理。

  四、切实加强诉讼监督。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加强对刑罚交付执行、刑罚变更执行和社区矫正的监督,防止罪犯逃避刑罚执行。加强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在诉讼中的制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五、扎实推进检察改革。照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做好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定岗,明确职责边界,制定权力清单,健全完善办案责任终身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侦查、批捕、起诉等工作。继续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按照五个过硬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持之以恒地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科技强检战略,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增强接受党的领导、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作用,虚心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四个新洲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释:

  ①合适成年人到场: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讯问时,其法定监护人无法或不宜到场的情况下,必须有一个合适的成年人(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在现场,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协助其与审讯人员沟通,同时监督审讯人员在讯问过程中是否有不当行为。

  ②犯罪记录封存:即根据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规定,应将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卷宗等等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加密保存,严格限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被查阅。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③检察官员额制:即压缩现有检察官数量,实现定量限量的管理,通过严格的遴选方式,选出更加优秀的人才进入员额检察官,使检察官真正承担起谁办案、谁负责主体责任的制度。实行检察官员额制主要有两个方面内容:一个是控制员额制比例。到2017年年底,检察官员额比例总体控制在政法专项编制总数的39%。二是员额内检察官的选任。选任员额内检察官的具体标准为:政治坚定、廉洁自律、爱岗敬业、法学专业知识扎实、办案经验丰富、群众工作能力较强等。确定方式就是按照严格的标准,通过考试、考核、民主推荐、遴选委员会审核等一整套严格的选拔程序,来确认员额内检察官。实行检察官员额制的最终目的,是实现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使更多优秀检察人才担当起办案的核心任务。

  ④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即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对符合相应条件且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过失致人重伤、非法拘禁、盗窃、诈骗、故意损坏财物、寻衅滋事等九类案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时间,落实快侦快办。

  八项禁令即严禁擅自处置案件线索、随意初查和在初查中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严禁违法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严禁违法干涉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严禁违法违规处理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严禁阻止或者妨碍律师依法会见犯罪嫌疑人;严禁在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情况下进行讯问;严禁刑讯逼供以及其他非法取证行为;严禁违反办案安全纪律。

  五个过硬即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