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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检察员,走起——武汉新洲区检察院首届5名特约检察员“上岗”

【字号:    】        时间:2017-04-17      

  

  热播剧《人民的名义》让大家知道了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监督别人的,那么谁来监督检察机关?新洲区检察院聘请的特约检察员,正是对这个问题实实在在的回答。

聘请会现场

  根据《湖北省特约人员工作实施办法》和武汉市新洲区统战部《关于聘请新洲区特约人员的通知》,4月17日,新洲区检察院举行聘请的特约检察员仪式,来自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中的5名优秀代表,在新洲区检察院走马履职,正式成为新洲区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新洲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匡正

副检察长余汉泉

  在今后为期三年的时间里,特约检察员可以通过参与听庭评议、暗访听庭、信访接待,视察司法办案区、社区检察室、驻监所检察室,担任检察机关评比活动的评委等方式,为促进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积极建言献策。他们将参与新洲区检察机关的各种重要活动,开展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更好地架起与人民群众沟通和联系的桥梁,并为新洲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特约检察员

  “我们将积极为特约检察员工作顺利开展最大限度地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新洲检察院检察长匡正表示,在检察工作中,将特约检察员与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一起,构成对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模式,是促进和保障检察工作更好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区检察院将积极拓展特约检察员的履职渠道,积极探索发挥特约检察员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并在切实做好特约检察员各项组织服务保障工作的同时,加大对特约检察员工作制度和重要作用的宣传报道力度,不断增进社会各方面对特约检察员的了解,提高特约检察员工作的社会认知度。

  据悉,此次聘请的特约检察员中,不乏法律、社会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除参与对检察机关规定的监督工作外,他们还将参与到检察机关重要会议,听取重要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的通报,参与案件调查和庭审观摩;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愿,反映社情民意,让社会监督更加有力、有效;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特长,针对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为检察工作提供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和智力支持,从而促进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更大进步。

  特约检察员梅红说,受聘为区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感到非常光荣,同时更感到自身责任重大,今后三年,我将认真履行特约检察员职责,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沟通与联系,反映社会需求和人民群众的呼声,通过区检察院和我们的共同努力,让法治的理念和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全社会得到更好的体现。

  仪式上同时公布了受聘的5名特约检察员名单:

  梅红(民盟),武汉市、新洲区人大代表,新洲区仓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民盟新洲区工委副主任;

  程平(农工),农工党新洲支部主任,新洲诗词学会会长,程氏中医专科医院主治医师;

  张会宝(民盟),新洲区政协常委,新洲区凤凰镇副镇长;

  汪少英(民进),新洲区政协常委,新洲区委宣传部科员;

  吴丽娟(民进),新洲区政协委员,新洲区汪集街司法所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