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邀请了区人大代表张海清、施绪珍、区政协委员吴爱琴、人民监督员方海勤、区环保协会会长徐建利担任听证员,区发改局、环保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旅游局等行政机关代表参会,区新闻出版局、市场服务中心、幸福时代生活超市、紫薇都市田园景区等相关主体代表参加了听证会,团风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团风县和新洲区两地环保协会部分志愿者参与旁听。
2020年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规定: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同年,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发改和生态部门均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新洲区“禁塑令”执行情况落实得怎么样呢?3月下旬以来,新洲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对辖区大型超市、小型商店、药店、书店、餐饮企业、批发市场等市场主体开展了实地走访和抽样调查。经调查发现,除中百仓储、武商量贩等部分连锁企业相对规范执行“禁塑令”相关规定外,其它大部分商家对相关规定仍不熟知、不明确,仍存在销售、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的情况。
如何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禁塑令”落地?新洲区院公益诉讼办案组的干警们在辖区开展走访调查的同时,及时与区相关行政机关沟通联系,通报存在的问题,并达成召开听证会推进“禁塑令”进一步落地落实的共识。经检察长批准,新洲区院召开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
案件主办检察官、分管副检察长余汉泉同志主持
当天,听证会由案件主办检察官、分管副检察长余汉泉同志主持,公益诉讼办案组检察官卢永慧、刘和平就听证事项涉及的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相关证据以及相关行政单位的职责和履职情况等焦点问题做了介绍。
行政机关和相关主体围绕“禁塑令”的实施情况,分别报告了各自所做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五名听证员结合案情就相关问题向行政机关现场提问和质询,都一一得到了解答。休会期间,听证员围绕听证事项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共识和一致意见,对相关行政机关提出了四条整改建议:一是加大源头治理与积极堵流通相结合;二是加大宣传教育与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相结合;三是抓住五年综合整治的窗口期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和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落实落细相结合;四是加大投入,加强监管,鼓励相关企业转型生产、转型发展。
相关行政单位均表示,将借检察机关听证会的东风积极推进全区“禁塑”工作,履职尽责,扎实抓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实。一是抓工作机制建立,进一步完善细化实施方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禁塑令”的知晓率、参与率;三是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梳理工作重点难点;四是重点领域重点突破,确保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市场主体代表也表示,将积极参与和配合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禁塑令”规定,为全区塑料污染治理贡献力量。
据悉,部分行政机关在检察机关前期调查沟通后,已经及时制定了推进工作的具体方案,部分市场主体也已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整改。
听证会后,与会的区政协委员吴爱琴表示,“这样的公开听证会工作模式很好,听证会让我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社会公益事业,大家共同来做,这很重要”。新洲区环保志愿者协会会长徐建利对检察院的公益诉讼和公开听证工作给予了肯定。他表示,“这样的活动为环保志愿者提供了一个发声的平台。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常态化开展这样的活动,让更多的社会大众关注关心绿色环保工作,积极参与到绿色环保工作之中”。区人大代表张海清说,“听证活动很有意义,检察机关把绿色发展、绿色生活作为公益诉讼的重点,主题鲜明接地气,工作重点把握得非常好,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为生态环保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