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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院干警李墨园荣获“青年先锋”荣誉称号

【字号:    】        时间:2023-08-03      

  本网讯(通讯员:李墨园)近日,根据共青团武汉市新洲区委员会《关于2023年“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新洲青年榜样的通报》,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李墨园荣获“青年先锋”称号。


  李墨园同志2017年进入新洲区人民检察院,先后在民事行政检察科、第四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一检察部工作,2023年担任员额检察官。

  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注重提升个人思想政治素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实践中践行对党绝对忠诚,2020年年初,该同志积极响应号召,参与社区值守,以无私无畏的精神诠释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担当。

  始终勤于学习,善于总结。该同志能够在办案中结合本地司法实践及时总结,其撰写的《民事检察助力乡村振兴的实践与思考》《民法典使民事检察工作更于法有据》《民法典引领民事检察应对“执行难”问题》《民法典担保制度下保证方式认定规则解读》等调研文章相继发表在《楚天法治》《武汉检察》等杂志上,展现了该同志深刻的思考和深厚的理论功底

  始终积极实践,服务新洲。该同志五年来协助检察官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案件三百余件,并于2021年9月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标兵” 荣誉称号。

  其中,她于2018年办理新洲区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就被告人非法捕捞的行为向区法院提起生态损害修复的诉讼请求,该案判决后两被告人向捕鱼河段增殖放流。同年就新洲区涨渡湖水面存在大面积芡实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后公益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体现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双赢、多赢、共赢的目的。以上办理的两案均被评为2018年度武汉市十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0年就一起民间借贷裁判结果监督案向新洲区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并改判。该案为整治民间借贷中出现的高利现象、引导社会良好风气起到了积极作用,该案文书被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评为释法说理优秀文书二等奖。

  该同志多次走进对口扶贫村为村民宣讲民法典,针对村民关心的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土地流转等问题梳理风险点,提示村民谨防诈骗、保护自身权益,取得良好反响。